残疾人职工工资怎么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企业若雇佣残疾员工,可以在支付给这些员工的实发工资基础上,进一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这部分工资进行100%的加计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加计扣除100%的工资”并非指从企业的账面上直接扣减相应金额,而是在计算所得税时给予的特殊优惠措施。这意味着,虽然企业在账目上仍然需要记录实际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工资,但在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时,可以额外扣除等同于该工资总额的税款。因此,这一政策不会对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产生直接影响,只是提供了一种税收减免的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加计扣除100%的工资”并非指从企业的账面上直接扣减相应金额,而是在计算所得税时给予的特殊优惠措施。这意味着,虽然企业在账目上仍然需要记录实际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工资,但在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时,可以额外扣除等同于该工资总额的税款。因此,这一政策不会对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产生直接影响,只是提供了一种税收减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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