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一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便应从证书上所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开始,积极申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确保所有流程符合法规要求。

(二)此外,当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即将到期时,在其通过重新认定之前,其企业所得税的预缴率将暂时调整为15%。这一措施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缓冲期。然而,如果企业在年底前未能成功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则必须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以维持税务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