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货物品种繁多时,开具发票的流程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可以选择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过程中,同时需要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