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开的发票能抵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进项税额抵扣有明确范围。
首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然而,境外公司开具的发票不属于上述票据类型,因此不属于增值税抵扣凭证,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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