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的规定:

(1)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2)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3)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