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的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票据权利时效,即票据上的权利的消灭时效,是指票据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行使票据权利时,票据债务人可以因超过票据时效而拒绝履行票据义务。2年期票据权利时效包括:
1. 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 2. 汇票的持票人对承兑人的权利。 3. 本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
6个月票据权利时效包括:
1. 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 2.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
3个月票据权利时效仅适用于再追索权。
1. 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 2. 汇票的持票人对承兑人的权利。 3. 本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
6个月票据权利时效包括:
1. 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 2.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
3个月票据权利时效仅适用于再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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