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在贷方负数,这意味着借方正数。它代表了应收未收回款项的金额。当销售货物款项没有收到时,账务处理如下:
首先,借方需要记录应收账款。这是因为公司向客户销售了货物,但尚未收到相应的款项。因此,借方需要将这笔未收回的款项记入应收账款账户。
其次,贷方需要记录主营业务收入。这是因为公司已经成功地销售了货物,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收入。因此,贷方需要将这笔销售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最后,贷方还需要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是因为公司在销售货物时产生了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公司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因此,贷方需要将这笔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
通过以上账务处理,公司能够准确地记录销售货物的款项情况。同时,这也有助于公司及时了解未收回款项的金额,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催收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