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如果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被税务机关发现,税务机关应当立即退还。此外,纳税人在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了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税务机关会及时查实后立即退还。然而,这些规定适用于一般税种。
具体到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多贴了印花税票并因此多缴了税款,税务机关将不予退税。这意味着纳税人无法申请退税或者将多缴的税款用于抵扣其他费用。
因此,对于印花税而言,一旦纳税人多贴了印花税票并多缴了税款,税务机关将不会退还该部分税款。这是为了确保税收征收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针对印花税的情况,其他税种可能有不同的退税政策。因此,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和规定,以避免重复缴纳税款或无法获得退税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