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政策变更是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方法有两种: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它通常由以下步骤构成:第一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第二步,编制相关项目的调整分录;第三步,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第四步,附注说明。而未来适用法则是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在未来适用法下,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需重新编制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
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是采用未来适用法。这意味着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采用新的会计估计,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应于当期确认。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应在当期及以后各期确认。例如,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的估计发生的变更常常影响变更当期及资产以后使用年限内各个期间的折旧费用。因此,这类会计估计的变更应于变更当期及以后各期确认。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与前期相同的项目中。如果企业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则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