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条例的规定,代建费为主要收入的公司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然而,建筑劳务公司的代建费用并不适用于增值税的加计抵减。
与此不同的是,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根据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进行加计抵减。具体来说,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以抵减应纳税额。而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还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来抵减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适用于特定的时间段内,并且只适用于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对于其他类型的纳税人,如建筑劳务公司,代建费用并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综上所述,根据税法规定,代建费为主要收入的公司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但建筑劳务公司的代建费用不适用该政策。相反,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根据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进行加计抵减,具体加计比例根据不同时间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