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通常会在票据背面预留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这些位置上印有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同时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时填写。根据票据法,背书的次数并无限制。当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背书不连续。如果背书的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可能会导致背书无效。因此,在进行背书时,务必确保背书的名称和印鉴一致。
2. 委托收款错误。多处委托收款可能会导致票据的有效性受到质疑。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在背书时只选择一个合适的委托收款人。
3. 背书转让给个人。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这是因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因此,在进行背书转让时,应确保受让人是合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 商业汇票付款人是实际付款的人。付款人在承兑商业汇票时,应在票据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此外,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如果承兑附有条件,将被视为拒绝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总之,在进行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应注意以上几点,确保背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