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放同业是指金融企业因资金周转需要而在金融机构之间借出的资金头寸。资金拆放应按实际拆出的金额入账。金融企业拆放给同业资金或收回拆放资金时,应当通过“拆出资金”科目以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进行核算。
1、金融企业拆放资金给同业时:
借:拆出资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2、金融企业从同业处收回拆放资金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拆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