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存放款项时,会获得利息收入。根据相关凭证,会计需要编制借、贷方记账传票。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存放在中央银行的款项: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存中央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户
2. 存放同业款项的利息收入: 借:同业有关科目—××行户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户
3. 拆借给同业系统和其他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 借:同业有关科目—××行户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拆放同业利息收入户
4. 调拨资金利息收入: 当本企业与上级或下级之间相互占用业务资金并取得利息收入时,根据相关凭证编制借、贷方记账传票。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系统内有关科目—××行户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调拨资金利息收入户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是指金融企业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收入。这包括在同一银行系统内部的联行之间以及与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所发生的利息收入、存贷款利差补贴收入等。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的计算应基于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