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旧准则,固定资产的盘盈在批准转销前通常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而批准转销后则从该科目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然而,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盘盈将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具体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根据新准则,固定资产的盘盈不再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而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处理。这样做的目的是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新准则下,固定资产的盘盈会计处理更加规范和准确。首先,将固定资产的盘盈记入固定资产科目,以反映资产的增加。然后,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将固定资产的盘盈转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最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中的盘盈金额分别记入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以反映企业的盈余情况。
总之,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盘盈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处理,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一规定对于企业的资产核算和财务报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