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在预缴增值税时,会进行如下会计分录: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在增值税申报表中,需要填写“本期已缴税额”和“分次预缴税额”栏,以反映预缴的增值税额。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预缴增值税时的会计处理略有不同。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需要填写“本期预缴税额”栏,以记录预缴的增值税额。
当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出现贷方余额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借记“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当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总之,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增值税时都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写相应的栏目。同时,在出现贷方余额时,需要进行会计分录调整,并在实际缴纳时更新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