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房租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银行存款等。
2. 如果是跨期费用如房租和采暖费等,分录为: 借:待摊费用或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使用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
3. 按期摊销入成本费用中,按受益对象: 借: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待摊费用或是用预付账款。
若执行新租赁准则,不属于短期租赁与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承租方账务处理如下: 1. 确认租赁负债与使用权资产: 借: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确认取得专票时); 贷:租赁负债一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2. 分期支付租金取得发票时: 借:租赁负债一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3. 取得专票认证后确认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4. 分期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5. 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6. 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如下: 一般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