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包括哪些内容?

在计提折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对于已达到预定可适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其次,对于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最后,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常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总之,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主要包括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在计提折旧时,需要注意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如已达到预定可适用状态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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