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途不同,借方可以包括管理费用、原材料、制造费用和销售费用等。具体来说,管理费用中的交通费用或差旅费用可以作为借方记账。原材料和制造费用也可以作为借方记账。销售费用中的运费也可以用作借方记账。
贷方则可以是银行存款。现在基本上只有ETC的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如果有税率或征收率的发票且用于非增值税不可以扣除项目,那么是可以的。但是,如果ETC卡在充值后直接索取发票,取得的是不征税发票,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另外,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税发票的情况下,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均不再向其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
这一规定是根据《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公告2020年第24号)来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