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规则详解
为确保大宗交易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系列重要的交易规则,旨在规范交易流程、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
一、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定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至11:30,以及下午13:30至15:30。请注意,国定节假日除外。此时间段的设定旨在确保交易在工作时间进行,便于买卖双方的参与和协商。
二、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根据交易双方的约定而定。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交货的日期和时间,以确保交易能够按照预定的计划顺利进行。
三、合同撤销: 现货上市交易达成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订,不能随意撤销。请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慎重考虑,确保交易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四、交货数量: 卖方在实际交货时,允许与合同数量有±3%的溢短量。这一规定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实际生产和交易中的变化。
五、货物质量异议处理: 若买方对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在交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会及时组织买卖双方在24小时内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交易中心将负责进行货物质量检验,并以检测结果作为判断依据。这一规定旨在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中心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以上规则是大宗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通过遵循这些规则,可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降低风险,并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