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地税局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会有所不同。以河北为例,冀地税发〔2009〕46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的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各类企业单位参照当地行政事业单位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个人取得通讯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或超过每人每月500元最高限额的,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当地政府未规定具体标准,则按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全额的20%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在福建,省局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请示省政府。在省政府批复前,暂按每人每月500(含)元以内,准予据实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超过上述规定标准为职工报销的通讯费用,或以通讯费名义发放给职工的现金补贴,应并入职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闽地税所便函〔201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