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收回款项或业务或债务对冲时,"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核算范围包括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这些款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 与供应商之间的贸易往来产生的欠款; 2. 与客户之间的服务费用未结清; 3. 与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贷款; 4. 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项目所产生的欠款; 5. 与员工之间的奖金或福利未支付; 6. 与政府或其他机构之间的罚款或赔偿款项。
这些应收款项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以"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分类和记录。当企业收回这些款项时,借方会相应增加,贷方会减少。如果期末余额在借方,则表示企业仍有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企业来说,及时收回其他应收款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款项可能代表着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因此,企业需要加强对其他应收款项的管理,确保及时催收并妥善处理逾期款项,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财务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