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它涵盖了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等。此外,还包括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的费用,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以及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根据规定范围,职工教育经费可以用于以下方面的开支:
1. 公务费。这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 业务费。主要用于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 兼课酬金。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 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 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6. 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7. 其他经费开支。主要指其他零星开支。
通过这些开支,企业能够提供全面的职工教育培训,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技能提升,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