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保管期限的具体限定,一般是由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来规定的。根据《会计法》规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凭证保存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凭证,定期销毁不用的凭证。个体工商户保管会计凭证期限为5年,而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一般采用十年保管期限,一些性质特殊的单位可以采取15年或者20年的保管期限。它们要按规定保管和销毁月度凭证,年度凭证要按照按照限定的年限保管。这就是所谓的财务会计凭证保管期限。
除了按时间段限定会计凭证保管期限外,还有企业自定义的会计凭证保管期限。在制定财务会计凭证保管期限的时候,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事先约定的法律规定的保管期限内,制定合理的保管期限。这样可以帮助更好地节省财务资源,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性、完整性和真实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