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享金瑞"属于哪种保险类别?

1. 特别生存保险金
交费期为趸交保费时,从保单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第7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每年将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费的20%给付特别生存金。
交费期间为3年时,从保单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第7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每年将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费的60%给付特别生存金。
交费期间为5年时,从保单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第7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每年将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费的100%给付特别生存金。
交费期间为10年时,从保单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每年将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费的100%给付特别生存金。
2. 生存保险金
选择10年缴费时,在第10-14年间,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每年可以领取50%保额作为生存金。
3. 满期生存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时,保险公司将按照期满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并且主险合同将终止。
4.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并且主险合同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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