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斗争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李大钊同志把它概括为唯物史观的一条金线。毛主席说,他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紧紧抓住了“阶级斗争”四个字。毛主席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思想的丰富、深化和拓展。1967年纪念十月革命50周年两报一刊社论中指出,毛主席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提出和阐发标志着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第三个里程碑。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一个极其重要思想就是“阶级斗争为纲”。自毛主席去世后,“阶级斗争为纲”思想曾经遭到了党内许多人包括曾经跟随毛主席浴血奋战打天下的老同志的误解和反对,更是受到了国内外阶级敌人、党内资产阶级和社会上一切敌对势力的仇视、歪曲、诋毁、诬蔑。某些权力者、主流媒体及公知分子年年、月月、日日念念不忘批判“阶级斗争为纲”,他们把毛泽东的“阶级斗争为纲”思想视为洪水猛兽,似乎这一理论成为中国**人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危害最大的十恶不赦的荒谬的“错误”理论,成为整个全党、整个社会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并以《决议》形式全党共讨之,全国共诛之。那么真正的中国**人和马克思主义者究竟如何正确对待这一理论呢?这一理论究竟是真理,还是谬误?是香花,还是毒草?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创新,还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离和反动?笔者认为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一、社会基本矛盾在阶级社会里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

  唯物史观的创立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有客观规律的历史过程。这个规律就是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既相适应又不适应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在阶级社会里最主要最重要表现就是阶级斗争。所以《**宣言》中说,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人类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列宁说,到现在为止的全部有记载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都是不断更替地由一些社会阶级统治和战胜另一些社会阶级的历史。毛主席说,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叫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反面的叫历史的唯心主义。按照唯物辩证法对主要矛盾的解释,主要矛盾就是许多种矛盾中,其中一种矛盾规定、影响、支配着其它各种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因此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进步阶级和落后反动统治阶级的对立斗争就规定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这是一条不以任何阶级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二、任何统治阶级治理国家都自觉不自觉地形成自身阶级的指导思想和政治路线

  唯物史观认为,人的任何活动都有行动的目的和指导思想。在阶级社会里,经济和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也必然有其指导思想和政治路线。正因为阶级斗争规律是阶级社会里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以任何阶级特别是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即使没有理论上意识到阶级斗争的这条客观规律,但他们都是阶级的人,因此在自己阶级的实践活动中,特别是在治理国家的行为上都会自觉不自觉地依据本阶级的意志、本阶级的动机、目的、阶级利益、本阶级的理论形成其特有的思想政治路线指导其全部实践活动。

  1、任何统治阶级的一切活动都首先追求统治阶级自身的阶级利益。

  任何阶级从事任何活动都有活动的目的,也就是有他活动追求的目标。唯物史观强调任何人的活动都与物质利益有关。离开任何物质利益的实践活动是不存在的,离开物质利益的统治阶级的实践活动也是不存在的。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追求的物质利益就是占少数人的统治阶级的利益。由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地位不同,他们追求的物质利益的目标也是不同甚至是根本对立的。奴隶社会中奴隶主阶级追求的利益是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封建社会地主阶级追求的利益是地主阶级的利益。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追求的利益就是资产阶级的利益。这两种根本对立的物质利益观首先就是阶级斗争的极其重要的内容。

  2、任何剥削和统治阶级发展生产和经济首先是利用自身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来实现的。

  唯物史观中的物质利益观一是包括人们追求的物质利益的具体目标和内容,二是包括实现物质目标、内容的途径、手段、方法。任何普通劳动者从自己基本的物质需求和物质利益出发,主要依靠自身的物质劳动实现。但剥削阶级不同,他们实现物质利益的途径手段、方法主要就是利用自身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从而占有劳动者依靠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奴隶主阶级不仅依靠对土地也依靠对奴隶本身的占有实现自身的物质利益。地主阶级依靠对土地的占有通过地租等形式占有农民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资本家通对资本的占有实现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种利用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实现占有劳动者的“劳动”本身就是阶级的本质和阶级斗争的最典型的表现。

  3、任何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经济上对劳动者的剥削行为必然通过国家权力镇压劳动者阶级的反抗斗争。

  阶级社会里不仅有组织经济活动的生产关系,也有维护社会秩序的政治关系。主要就是国家,以及法律、军队、警察、监狱等等。国家的本质绝对不是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口中的“社会契约”,而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和暴力机关,其核心就是维护和实现阶级的统治,因为任何经济上的剥削行为必然引起被剥削阶级的反抗斗争。那么统治阶级必然依靠其军队、监狱、警察、法律制度表面上是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实质上是通过暴力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反抗斗争。没有一个统治阶级不通过强大的国家机器维护经济上剥削行为和政治上的压迫行为、秩序的。当代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先进阶级企图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制度时,也会遭到掌握权力的旧的统治阶级的武力上的镇压。正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必然表现为围绕权力而进行的政治斗争。统治阶级利用国家权力而对被剥削阶级的反抗斗争和对进步阶级的镇压行为就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统治和管理社会的极其重要的指导思想和政治纲领

  4、任何统治阶级都必须制造麻痹和欺骗被剥削压迫阶级的精神鸦片维护自身的阶级利益和政治统治地位。

  任何社会的统治阶级不仅依靠国家机器武力镇压被压迫阶级的反抗斗争,而且依靠思想上层建筑从思想意识形态上麻痹和欺骗被压迫阶级。中国汉代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就是利用儒家学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严格的等级观念维护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欧洲宗教神学最初产生于劳动人民当中,由于其反抗斗争屡次失败后寄希望耶稣解救自己,是被压迫阶级无可奈何的产物。但后来被地主阶级的思想家改造系统化为地主阶级从精神上麻痹被压迫阶级的精神鸦片。资产阶级在反对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宗教神学的斗争中,提出了一系列的人道主义、人本主义学说。就其促进发展资本主义发展方面有历史的进步性,但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之后,它却从理论上论证资本主义私有制度的永恒性和不可改变性。所有这些都是统治阶级在行使“刽子手职能”的同时,也行使“牧师的职能”。这种意识形态领域方面根本对立的思想理论体系实质也是统治阶级“阶级斗争为纲”思想的具体化。

  三、毛主席阐发的“阶级斗争为纲”思想是对历史发展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阶级斗争状况的高度概括和提炼

  大家都知道,“纲举目张”是中国古代的一句成语,字面意思是指抓住渔网上的缆绳就能够把整个渔网上的“目”都能够提携起来。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概括,就是抓住主要矛盾才能有助于解决次要矛盾。历代统治阶级尽管都不懂得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原理。但他们的统治地位和阶级利益决定了他们客观上在组织、管理、治理整个社会各种问题中,都会自觉地抓住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根本对立问题。**人通过武装斗争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后也面临极其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那么从哪里入手呢?毛主席从历史上阶级斗争的客观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客观现状以及马克思主义的有关论述领悟出并自觉阐述了“阶级斗争为纲”的科学概念及其指导思想。

  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一系列论述实际就是要求**人抓住阶级斗争这个纲。《**宣言》中明确指出“**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阶级斗争必然发展到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是消灭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列宁也一再指出,社会主义就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成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列宁还说,无产阶级专政是新阶级对更强大的敌人,对资产阶级进行的最奋勇和最无情的战争。……无产阶级专政是必要的,不进行长期的、顽强的、拼命的、殊死的战争,不进行需要坚持不懈、纪律严明、坚定不移、百折不挠和意志统一的战争,便不能战胜资产阶级。所有这些论述,都告诉我们,夺取政权之后的**人都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紧紧抓住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这条主线。

  2、毛主席1949年在两个革命的连接点上的七届二中全会讲话中明确指出,拿枪的敌人被消灭之后,不拿枪的敌人依然存在,仍然用糖衣炮弹向无产阶级进攻。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刘青山、张子善腐败事件证明了毛主席论断的真理性。1956年,一化三改完成之后仍然提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1962年,针对国内外阶级斗争的新特点向全党发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号召。1963年针对赫鲁晓夫修正主义集团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背叛,在《九评》中系统提出和阐发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十五条基本内容。1967年在“两报一刊”重要文章中又压缩为六条。在他老人家去世之前的1975年再次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阶级斗争?什么‘三项指示为纲’,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一九四九年提出国内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十三年后重提阶级斗争问题,还有形势开始好转。文化大革命是干什么的?是阶级斗争嘛。刘少奇说阶级斗争熄灭论,他自己就不是熄灭,他要保护他那一堆叛徒、死党。林彪要打倒无产阶级,搞政变。熄灭了吗?”“为什么有些人对社会主义社会中矛盾问题看不清楚了?旧的资产阶级不是还存在吗?大量的小资产阶级不是大家都看见了吗?大量未改造好的知识分子不是都在吗?小生产的影响,贪污腐化、投机倒把不是到处都有吗?刘、林等反党集团不是令人惊心动魄吗?问题是自己是属于小资产阶级,思想容易右。自己代表资产阶级,却说阶级矛盾看不清楚了。”

  3、毛泽东时代,正是坚持“阶级斗争为纲”思想,新中国三十年来取得了极其伟大而光辉的成就,从一个任人宰割的落后民族发展成为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历史巨人,并打败了世界上武装到牙齿的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帝国主义。固然,新中国是从一穷二白开始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这种或那种的问题。但这是一个新生事物发展进程中必然的现象,但它绝对不能掩盖和阻挠新生事物前进的、上升的、发展的客观趋势,正如太阳的黑点绝对不能掩盖太阳的关辉一样。国内外阶级敌人和党内机会主义者,戴着有色眼镜,歪曲和夸大新生事物发展的“枝节”、“支流”,尤其视毛泽东时代经济上的伟大成就为“国民经济到了崩溃边缘”,且以这歪曲丑化的所谓“事实”论证“阶级斗争为纲”思想的“荒谬性”。这种错误的论证方法恰恰证明其批判的观点的真理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和最终标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极其严重的资本主义复辟的客观事实再次证明了毛主席关于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阶级斗争为纲”思想的真理性。

  四、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本身就是“阶级斗争为纲”的又一种表述方法

  毛主席去世后,毛主席的继续革命理论包括“阶级斗争为纲”思想遭到了根本否定,代之以新的党的基本路线取而代之,即“团结和领导全国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官方对这条基本路线的核心解读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代了“阶级斗争为纲”。但客观上能够取代吗?句中似乎是主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总纲,事实是能够取代吗?邓小平多次重要讲话中反复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当代的“立国之本”。这个“立国之本”难道不是总纲吗?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难道不是**人根本对立的指导思想吗?难道这只是认识问题而不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阶级的治国路线吗?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纲无疑是正确的。但也存在打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旗号行修正和歪曲四项基本原则科学内容的现象。如把“社会主义”本质歪曲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歪曲为取消阶级斗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把“**的领导”歪曲修正为抹杀阶级性、否认“思想政治路线决定一切”的“党的领导”。同时自觉不自觉地否定和取消四项基本原则之一的“人民民主专政”。今天的领导人讲话和主流媒体还讲“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吗?当年王伟光同志写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一文,遭到了社会敌对势力的疯狂“围剿”,一些党内的所谓的理论家、政治家也参与其中,与敌对势力配合得十分默契。主流媒体没有一个站出来,旗帜鲜明地支持王伟光同志。因此,歪曲、修正、攻击“四项基本原则”本身就是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的重要表现。

  现实生活中有一种论断,“阶级斗争的治国理念是行不通的”“以暴力的阶级斗争的方式治理国家,只能是越管越乱。”“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更应该依靠依法治国”等等。这些人完全对“法治”“依法治国”的理念和知识一窍不通。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就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依法治国”就是以统治阶级的意志、观念、理论、法律条文治国,其本身就是“阶级斗争为纲”,离开阶级斗争和统治阶级意志、理论抽象的所谓“依法治国”完全是天方夜谭。“依法治国”包含着暴力和强制力,但不能归结为只是暴力,“依法治国”也包含着非暴力,包含着思想政治教育,包含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阶级斗争为纲”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的基本思想,任何反对、歪曲、诬蔑和恶毒攻击“阶级斗争为纲”思想都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偏离和背叛。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理论和实践中上反对“阶级斗争为纲”,实则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为纲”,行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资产阶级的理论依据为纲,行颠覆社会主义复辟资本主义为纲。

  欢迎各位红色网友批评指正!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