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工作始于2013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工作是为了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隶属关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农村宅基地确权能写几个人名字

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写多个人的名字‌。通常情况下,宅基地确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户内的家庭成员都可以在确权证书上登记名字。常见的登记人员包括宅基地的申请人、家庭共有成员等。具体而言,夫妻双方、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名字都可以登记,只要这些人属于同一户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具体条件和限制:

‌1、一户一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虽然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上可以写多个名字,但实际上这些名字应代表同一户内的成员。

‌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即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特殊情况下,如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回原籍村庄落户的职工等,也可能成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但这通常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并经过相关审批。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外嫁女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可在宅基地确权时予以考虑,具体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