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晓辉:数字资本本质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检读
[摘 要]随着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迅猛发展,数字资本主义应运而生。数字资本以海量的数据为核心,构建起新的资本模式和经济形态,引发了关于资本本性、剥削机制等一系列问题的新思考。其中,数字资本的本性问题及其新样态成为学术界讨论的新热点。马克思与恩格斯认为,资本产生于人们的物质劳动,具有物质性,并异化为社会形式存在。而在数字资本主义那里,非物质劳动的数字劳动产生了数字资本的增殖,一方面具有不依赖于物质形态的非物质性,另一方面又无法脱离物质基础和社会结构,其存在和运作都依赖于坚实的物质要素。同时,“数字资本”通过平台、算法等对资源进行了重新配置,改变了市场结构和生产关系,决定社会资源的分配,并对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批判数字资本本性的两面性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网络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与规模渗透到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方方面面,数字资本主义应运而生。这一新的经济形态不仅改变了生产方式、劳动形态和市场结构,还引发了关于资本本性、剥削机制、生产关系等一系列问题的新思考。在此背景下,数字资本的本性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一方面,有观点认为数字资本主要是物质要素的数字化表现,如数据、算法、平台等;另一方面,也有观点认为数字资本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社会关系,通过技术和平台的构建来重新配置资源、影响分配机制并深化剥削。这种争议,要求我们基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进行更深入的批判性分析。同时,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剥削机制变得更加复杂和隐秘,传统的劳资关系被数字化劳动、平台经济等新形式所重塑,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也更加难以察觉。因此,如何运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来揭示这些新变化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此外,数字资本主义还深刻地影响了生产关系。在数字平台上,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资本与资本的关系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这种变革要求我们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数字资本主义背后的生产关系变革及其对社会结构的影响。数字资本主义的兴起还导致了社会结构与权力关系的重塑。数字技术和平台成为新的权力载体,它们不仅影响着市场资源的配置和利益分配,还深刻地改变着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和交往模式。因此,对于数字资本本性的探讨,必涉及对其背后的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的分析。
综上所述,关于数字资本的性质争议,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通过运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深入剖析数字资本主义的本质、逻辑和发展趋势,为理解和应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二、马恩视阈下资本的双重性——从物质生成到社会异化形式
(一)马克思的劳动理论与资本的物质生成
1.马克思的劳动理论溯源与探析
马克思的劳动理论萌芽于他的异化劳动理论,在物质生产劳动理论中得到确立,在劳动价值论中得到深化。
马克思对劳动的认识,突出体现为两点,一是劳动是人维持生命的手段,个体只有通过不断的劳动才能获取生存所需的基本生活资料;二是劳动是实现个人自我价值理想、确认自身对象性力量的唯一途径。人所具有的这种对象性力量,如果不通过劳动得到表达和实现,就始终是一种潜在,而不是实在。在这种对象性活动中,人在对外部环境进行改造的同时,也在对自身进行不断的改造,正如马克思所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人在改变世界的过程中,证明了自己的力量,人自身、人的本质也得到了实现。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对人的意义不仅仅体现在它是人获取生存资料的根本来源,更对人的整个生命具有重要意义,是人实现自身理想、价值等的根本途径。
但马克思发现,劳动对人生命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工人的劳动,仅仅变成了其谋求自身基本生存的手段,工人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将自身出卖给资本家,以换取微薄的工资。一方面,工人是自由的,他们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出售对象;另一方面,他们除了自身的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这迫使他们必须依附于资本家,才能生存。工人的这种劳动并非出自其本意,而是按照资本家的意图进行,不是自由地发挥和展开其生命实践,而是被迫的,因此劳动在工人身上只充当维持个人生命的手段而失去了实现自身的重要意义。劳动变成了对工人的束缚,让工人陷入了空前的不自由。这揭示了劳动在工人身上发生的异化,由自由自觉的活动转变为压迫工人、支配工人的活动。马克思将异化集中表述为四个方面,即劳动者同他们的劳动产品发生异化、劳动者同自身的劳动活动发生异化、劳动者同人的类本质发生异化、人与人之间相互发生异化。四个异化构成了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核心内容,揭示了工人的生存困境。
异化劳动理论是马克思劳动理论的萌芽,物质生产劳动理论是马克思劳动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众所周知,实践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根本基石,也是其物质生产劳动理论的必要前提,正如马克思所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观点鲜明地指出,物质劳动实践是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形成与发展的根本动力,也就是说,人类社会至今形成的一切成果都是靠人的劳动实践创造出来的。既然一切都是人的劳动创造的,那么商品也不例外。马克思认为,商品之所以能够发生交换,是因为其中凝聚着价值,正是人的劳动创造了价值并凝聚在了商品中。这就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劳动价值理论是对物质生产劳动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该理论认为,商品自身存在二重性,也就是具有价值及使用价值。其中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人的具体劳动创造的,正是人们彼此间对他人商品的自然需求,才发生了商品的交换,这是由现实需要引发的自然历史过程;价值则不同,它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也就是抽象劳动的成果,是商品的社会属性。马克思把价值定义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即由抽象劳动所凝结的一般物。一般等价物即货币的出现,使得商品的交换等流通空前便捷与广阔。
2.资本的物质性与马克思的劳动理论
资本在马克思劳动理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当资本家把货币转化为商品,使商品充当新产品的物质形成要素或劳动过程的因素时,当他把活的劳动力同这些商品的死的对象性合并在一起时,他就把价值,把过去的、对象化的、死的劳动转化为资本,转化为自行增殖的价值。”将货币转化为商品,将包含过去劳动的价值转化为资本,与马克思劳动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密不可分,这一概念就是“对象性劳动”。
对象性劳动是劳动者将自己的目的、意图等通过自己的对象性活动,表现在对象中,使对象按照自己的想法等发生改变,并以劳动产物的形式得到固定,在此过程中,“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对象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以实物出现的劳动产品,一部分被用于人们的直接消费;另一部分则被用于再生产过程,即作为一个新的对象性劳动过程中的生产资料被投入。在后一种情形中,被投入的对象性劳动的产物,既是前一个劳动过程的结果,又作为再生产的原料,它以物的形式被保存,被称为“死劳动”、过去劳动或对象化劳动。正如“死劳动”这个概念本身所揭示出的那样,以产品或使用物的形式所保存的“死劳动”只是一些被堆放的物品,并不能自行组织进入再生产过程,而必须借助“活劳动”才能实现,也就是工人的劳动。在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中,“活劳动”是唯一创造价值的,是价值的源泉,不但创造新的价值,而且把原先保存在“死劳动”中的价值转移到新的劳动产物中。“死劳动”即积累起来的劳动本身并不是资本,“只是由于积累起来的过去的对象化的劳动支配直接的活的劳动,积累起来的劳动才变为资本”,换句话说,“资本的实质并不在于积累起来的劳动是替活劳动充当进行新生产的手段,它的实质在于活劳动是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自己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
资本实质上就是“死劳动”对“活劳动”的支配权,一个人拥有了资本,就代表他拥有了可以支配他人生命时间的权力。也就是说,“没有雇佣劳动,就没有资本,就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资产阶级社会”。正是在资本家雇佣工人为他工作的过程中,工人的“活劳动”将凝聚在生产资料中的“死劳动”一同转移到了新的劳动产品中,与此同时资本家获得的一定比投入的多,资本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了增殖。
资本被分为货币资本和物质资本,前者主要是指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本,包括现金、股票、债券等,后者则指以物质形式存在的资本,包括土地、工厂、机器设备等。资本家雇佣工人在工厂中为其劳动的过程中,既投入了现金等货币资本,也投入了厂房、设备等物质资本。但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资本,本身都是以物质为载体,或者说以物质形式出现的。
(二)异化与资本:从马恩资本批判理论出发
1.从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看资本与异化
《资本论》是马克思的鸿篇巨制,它围绕资本这一核心概念展开。但马克思并不仅仅是在经济学意义上使用资本一词的,而是以资本这一核心概念为切入点,展开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异化。马克思从资本出发,是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社会背后异化的重要形式。
正如前文所说,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揭示了劳动者同他的劳动产品、同他的劳动活动、同他的类本质相异化、同人相异化的社会状况。这些状况在本质上是由资本引发的,资本在改变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同时,也改变了以往的社会形式,社会在其本质上发生了异化。“对马克思来说,异化劳动是一种由具体的社会经济条件造成的历史现象”,而不是“个人迷失本性的主观错误、堕落沉沦的非本真状态”,也就是说,异化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这种异化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人依附于物化的社会关系,即人依附于资本。随着一般等价物货币的出现,商品交换的空间和规模得到空前的发展,与此同时,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现实关系被物与物之间的交换关系所取代,在资本主义市场上,人们不再关注人与人之间是如何交往的,而是关心怎么获取更多的货币。资本家在市场购买劳动力,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者则“自由”地选择出售自身劳动力的对象,从而建立了一种表面上的平等关系:工人提供劳动,资本家支付工资。这种关系,不仅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在经济上的剥削,也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造成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进而造成社会的异化。
另一方面,人的各项活动实际上是围绕着商品流通进行的,而不是按照人的意愿展开的。商品交换按照资本的交换原则进行,可以说,资本的法则统治着人、统治着人之间的社会交往、统治着社会。也正是资本,造成了商品与人之间的颠倒关系,让原本是人的劳动产物的商品,现在成为统治人的物。工人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劳动产品,不仅不归工人所有,反过来取代了工人,成为主体,统治着工人,这是一种显而易见的主客颠倒。工人沦为生产的一个环节、一个部件,服从于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变成了生产的从属和附庸。这种主客颠倒,是社会异化的一种重要表现。人被当作物被并不断再生产出来,本来是物的东西却变成了像人一样的东西。当工人使自身从属于资本总生产的过程,资本成为生产的主导,整个社会活动都被纳入资本的运转过程中,仿佛资本的这种不断运转是自动发生的。资本打破了以往的生产方式,使得一切活动都是按照资本的方式进行,资本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机器,自身转运并不断增殖,对资本的总生产过程来说,人和其他生产资料一样,被投入这个无情的机器之中,进而碾碎和吞没,资本进行着与现实看起来毫无关系的自我运转,从而实现了社会的全面异化。
2.从恩格斯资本批判理论看资本与社会异化
恩格斯对资本的批判,发源于他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中贫困理论的批判和对贫困社会的深刻认识。亚当·斯密认为,土地、资本与劳动,作为三种在类型上完全不同的财富源泉,也分别与社会中三种完全不同的阶级一一对应,即土地的所有者、资本家与出卖自身活劳动的劳动者。其中,土地所有者凭借向外出租自己的土地从而获得一定金额的地租,资本家则通过投入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资本,获取高额的利润,劳动者靠出卖自身的劳动力获得微薄的工资。在斯密看来,既然他们都是通过合理的劳动取得财富的,相应地他们所获得的财富多少也应该是合理的,那么劳动者的贫穷也是合理的。问题在于,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并没有从历史和批判的角度看待贫困问题,尽管他们看到了现代的贫困问题,但没有对问题本身进行深入探究,未能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待贫困。事实上,斯密所认为的关于现代分工和竞争等永恒法则并不是真正永恒的,而是历史发展形成的结果,正是这种分工导致了工人的普遍贫困,贫困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制造出来的。正是资本的掠夺和剥削,造就了工人水深火热的贫困境遇和社会的异化。
恩格斯首先对他之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展开了猛烈的批判,批判的核心在于他们关于理性的经济人的假设。这一假设,将具体的个人抽象为存在于想象中的、理性的经济人,人与人之间只有经济上的彼此算计和利益关系,只是为了经济上的利益才参与生产,因此社会也就是一个纯粹的经济社会。恩格斯批判了理性经济人的空洞假设,指出“劳动并非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设定的抽象的、一般的劳动,而是感性的、具体的劳动,其间掺杂了无数社会的、历史的、生理的、伦理的因素。劳动与资本在现实生产过程中并不总是表现为和谐一致,而恰恰表现为惊人的对立和分离”。资本与劳动之间的这种对立,是资本为了保证和扩大自身的再增殖,并维护资本统治,所必须建立的对劳动的统治和支配关系。“资本本质上不是积累起来的劳动,而是人统治人的社会手段。”作为一对孪生兄弟,资本与技术从诞生之日起,就开启了它们之间的共谋,在相互促进的过程中,逐步确立并强化资本主义的统治。技术的发展并不是如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所设想的那样,是为了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全体成员的福利,而是首先服务于政治权力、服务于资本主义社会及其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无论社会总体财富怎样成倍的增长,工人的贫困问题都无法得到解决,甚至这种贫困被不断固化,成为他们与生俱来的悲惨命运。
在恩格斯这里,资本同样是作为一样异化的社会形式,使得工人陷入无法自拔的贫困之中,并不断强化资本对劳动的统治。
综上,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具有剥削性质,是物质性的存在,同时也是一种异化的社会形式。这种异化在数字时代得到了深化,资本的剥削性质在数字时代更加无孔不入,并且隐蔽,通过资本与技术的合谋不断强化其统治。
三、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资本与技术的合谋
当下我们越来越习惯用微信、QQ、抖音、快手等移动互联平台进行社交、娱乐、发布短视频、刷相关娱乐时事政治新闻等视频,这个时候我们所产生的大量数据被各移动互联平台所提取、占有并通过基站、传感器等进行传播,而这也标志着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即数字化时代。在这种数字化时代,我们不再需要额外的实实在在的物质性劳动资料,而是仅仅凭借手中的一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抑或各种终端移动设备等就能够及时有效地完成相应的工作,而这也是数字化时代最显著也是发展最迅猛的劳动方式,即数字劳动。紧接着,数字劳动也就带来了数字资本及其数字资本主义,也就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基于数字平台垄断(霸权)独占了世界大多数的庞大数据资源而形成的一种资本主义新形态。然而,我们如何正确地去看待数字资本与数字劳动之间的关系?这始终需要我们借助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进行批判性的思考与阐明。
(一)数字劳动的非物质性
当下数字化时代的数字劳动仅仅凭借手中的一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抑或各种终端移动设备而不需要额外的实实在在的物质性劳动资料就能够及时有效地完成相应的工作。这也就使得人们开始质疑马克思关于劳动的理论,乃至认为其已经不适用于数字劳动。这也就是迈克尔·哈特和安东尼奥·奈格里所说的,“在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化时代,劳动普遍渗透了生活的各方面而成为人之生活的重中之重,但形成了一种矛盾,即现有的关于劳动的理论已经不能涵盖当下的实际劳动状态,但劳动本身却处处都存在着,并成为人们共同的唯一‘实体’”。这也就是说在他们看来当下数字化时代的数字劳动似乎无处不在,乃至于“让数字劳动看起来不再局限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的产业劳动的概念,给人感觉今天所有行为都成为数字劳动”。
正因如此,人们开始质疑和争论数字劳动是否还是马克思所强调的物质劳动,或者说,有一部分人开始强调数字劳动乃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的机器化大工厂化集中性物质劳动的“非物质劳动”。意大利的毛里齐奥·拉扎拉托成为第一个在学理意义上提出“非物质劳动”概念的自治主义马克思主义者。在他看来所谓数字劳动也就是“生产商品的信息与文化内容的劳动”。对此,迈克尔·哈特和安东尼奥·奈格里却在《帝国》一书中将“非物质劳动”界定为“提供特定服务、生产文化产品或知识、发起信息交流等非物质商品的劳动”。这也就是说所谓非物质劳动乃在于其创造非物质性产品的劳动形式,而非绝对的不具有物质要素,也就是说,相对而言的物质劳动依旧支撑着数字劳动的物质属性。这也就是克里斯蒂安·福克斯等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所强调的东西,在他们看来数字劳动究其根本依旧是物质劳动,因为在他们看来数字劳动并没有剥离自然物质要素,任何计算性的数据等都植根于人自身物质性的大脑系统。同时,国内马克思研究者蓝江也认为把数字劳动解释为非物质劳动乃是一种不合理的政治经济学理解,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数字劳动仅仅理解为一种非物质劳动。可以说,数字劳动在一定意义上是非物质劳动,但同时就人和世界本身的物质性而言又是物质劳动。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在数字劳动生产中数据乃是来自实实在在的物质性劳动对象,并且作为物质性存在的人的精神力量才是数字劳动生产的核心所在;另一方面,把数字劳动解释为非物质劳动乃带有一种局限性。同时,马克思也已经表明所谓劳动“只是指人借以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人类一般的生产活动”,因而在这个意味上则又可以说数字劳动乃是一种植根于马克思所强调的物质劳动的非物质劳动。
因此,当我们把数字劳动理解解释为非物质劳动,并非就等于说数字劳动完全或绝对地脱离了马克思所强调的物质劳动所显明着的物质属性,我们乃是在数字劳动的劳动形式及其存在样态,以及它所创造的非物质性存在的产品的意义上把数字劳动理解解释为非物质劳动。而我们之所以在这个意味上把数字劳动理解解释为非物质劳动,其目的也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去把握数字化时代的数字劳动本身相比于马克思所强调的物质劳动所具有的不一样的显著特征,并以此去抓住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之间的一种内在逻辑及其关系。
相比于马克思基于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所揭示的机器化大工厂集中性雇佣与被雇佣的物质劳动,当下数字化时代的数字劳动就其劳动主体、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劳动工具、劳资关系、劳动时间与空间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革新。首先,随着数字化时代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与突破,数字劳动主体越来越普遍。当然,这既有利也有弊,也就是既使得数字劳动的受众越来越宽广,数字劳动所进入的领域越来越丰富多样,也可能给数字劳动者自身的隐私等切身权益带来风险,即数字劳动者自身成为数字资本可监视的身体,其言行都被数字资本家所监控。其次,数字劳动的劳动对象(包括劳动资料),以及劳动工具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革新,具体说来也就是相比于传统产业劳动,数字劳动对象乃是作为非物质性存在的数据,而与之相应的劳动工具主要是互联网移动设备(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操作系统,等等),以及虚化的算法、统计、分析处理公式等,这也就使得数字劳动更具针对性和一定程度的专业性。最后,数字劳动所构建的劳资关系在劳动时间与空间上也出现了变化和突破,具体说来也就是机器化大工厂集中性物质生产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劳资关系被打破了,也就是“一般数据的全球化,导致的结果是传统雇佣关系的解体,也是产业生产关系的解体,在办公室和工厂里不再需要雇用大量的工人和雇员,只需要保障维持公司和平台架构的基本员工就足够了”。同时,数字劳动也打破了传统机器化大工厂集中性物质生产的时空限制,也就是数字劳动除了发生在实实在在的办公场所,也能够时时发生在数字移动平台。
最终,我们通过对数字劳动的内涵及其显著特征的把握,从而进一步去把握在存在样式或劳动形式上作为非物质劳动的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的内在逻辑关系,也就是数字劳动的出现必然带来和推升当下数字化时代的数字资本。
(二)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增殖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由此,可以看到,商品的积累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资本家的资本积累的具体表现,也就是说,通过商品的积累也就构成着资本家的资本积累。相比于传统机器化大工厂集中性物质生产的物质劳动所生产的实实在在的物质性商品,当下数字化时代越来越普遍的数字劳动所生产的则是虚化的数字化商品,而这种商品的积累与买卖也就构成了数字劳动。这种数字资本的通俗理解,既有其合理的地方,即资本就是一种以商品的积累为具体表现并对社会生产有支配作用的财富或力量,但也有其局限的地方,因为资本并不仅仅简单地等同于物(商品)的积累或堆积。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被理解为物,而没有被理解为关系”。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要正确地理解资本,那么我们也就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物,而是要把它理解为一种关系,也就是“一种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权力关系,也是一种剥削关系,而正是资本让资本家具有了凌驾于一切雇佣工人之上的权力”。由此,可以说,传统的机器化大工厂集中性生产的物质劳动,以及当下数字化时代的数字劳动实则都异化为了资本家为了维护和增殖作为一种关系的资本的手段,而广大的劳动者(包括数字劳动者)则始终处在这种作为关系的资本的压榨、占有和剥削之中。这在马克思看来就是资本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具有绝对的统治力,“对对象的占有竟如此表现为异化,以致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受自己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因此,这也就正如谷生然、张晓洁所说的,在数字劳动及其数字资本积累中资本家逐利的本性并未消失,而是数字资本与数字技术相合谋而实现并独占了剩余价值,而数字劳动也就是数字技术的具体实行。正因如此,我们也就需要基于我们当下实际的社会生产情况辩证地看待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的内在逻辑关系。这具体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把握和阐明。
1.客观地从数字劳动对社会生产力的推动,以及它对社会发展、革新的推进来看,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劳动是当下数字化时代的社会及其国家的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它确实推升了社会及其国家资本的扩展和积累。这从数字劳动本身所具有的显著特征和突破与革新来看具体也就是:首先,数字劳动主体越来越普遍,也就使得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数字劳动之中;其次,数字劳动能够打破传统物质劳动的时空限制,客观有效地推进数字资本增殖;再次,数字劳动能够打破机器化大工厂集中性物质生产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劳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缓解数字资本所展现的数字资本家与数字劳动者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由此,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之间也存在着一种积极有效的相互推动作用。
2.从马克思所揭示的异化劳动的层面来看,处于异化劳动状态下的数字劳动是数字资本家进行数字资本增殖的手段。同样,这从数字劳动本身所具有的显著特征和突破与革新来看具体也就是:首先,数字劳动主体确实越来越普遍,但这同时也就表明被数字资本所支配、压榨与支配的群体也越来越多,数字资本的增殖确实越来越迅猛,但数字劳动者所真正占有和获得的东西却越来越少,这在马克思看来也就是“资本对补充劳动力的占有”;其次,数字劳动确实能够打破传统物质劳动的时空限制以及机器化大工厂集中性物质生产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劳资关系,但其根本也就是马克思所揭示的“工作日的延长、劳动的强化”,也就是说,数字劳动者本身的自由时间反倒被数字资本所渗透与把控了,并间接单方面强化了劳动。因此,这也就正如马克思揭示的机器(包括现在的数字技术)就是对劳动者自身的剥削及其剥削程度的加大和加深,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劳动在异化劳动状态下亦是如此。
3.我们还需要透过相关的客观现象把握到,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劳动和数字资本的内在逻辑关系也是一种技术与资本的合谋。当然,我们同样也需要辩证地看待这种合谋。首先,客观地看,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劳动确实能够加速数字资本的增殖,同时数字资本的增殖也能反过来推动数字技术的突破与革新,从而进一步推动数字劳动的发展;其次,数字技术完全沦为了数字资本家的手段,因而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劳动也就完全沦为了数字资本的支配工具,乃至于最终出现了我们当下需要极为警惕的数字资本寡头,也就是数字技术带来了数字资本生产方式的革新,但也推动形成了独占数据及其产业的数字资本寡头。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数字资本的本质问题之所以重要,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助于理解当代经济运行的核心机制。数字资本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推动力,其本质决定了当代经济运行的核心机制。理解数字资本的本质,有助于我们更清晰地认识数字经济如何影响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从而把握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规律。二是揭示资本增殖的新手段。数字资本通过数据和技术的结合,实现了资本增殖的新手段。理解数字资本的本质,有助于我们揭示这些新手段背后的逻辑和机制,从而更好地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三是分析数字资本主义的剥削机制。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数字资本的积累往往伴随着对数字劳动者的剥削。理解数字资本的本质,有助于我们深入分析数字资本主义的剥削机制,揭示资本家如何通过技术和平台的优势,无偿占有数字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这对于维护数字劳动者的权益、推动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四是评估数字资本对社会的影响。数字资本的发展不仅对经济产生深远影响,还对社会关系、政治生态、文化环境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理解数字资本的本质,有助于我们全面评估数字资本对社会的影响,从而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引导数字资本朝着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五是探索数字经济的发展路径。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把握数字经济的发展路径成为一个重要课题。理解数字资本的本质,有助于我们探索数字经济的发展路径,明确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这对于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数字资本的本质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对当代经济运行机制的理解、对资本增殖新手段的认识、对数字资本主义剥削机制的分析、对社会影响的评估以及数字经济发展路径的探索。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数字资本的本质问题,以更好地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挑战和机遇。
四、数字资本本性:物质要素与社会形式的统一体
目前的研究共识是,数字资本以数字平台上的一般数据为最主要的资本形式。这些数据是由成千上万的匿名用户生产出来,但却被数字平台的拥有者所占据。但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并未通过资本的具体形态来界定资本,资本在马克思看来是能够自行增殖的价值,无关乎资本是否具有何种物质形态。马克思对于资本的界定往往是一种功能性界定,依据资本在生产和流通中的不同职能区分了货币资本、不变资本、商品资本等。不过,虽然马克思揭示了资本逻辑的一般原理,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探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资本形态所具有的独特性。随着历次工业革命的推进,资本主义的形态也在不断变化。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产业资本是主要的资本形式。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的融合形成了金融资本。随着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崛起,信息网络深刻渗透到资本主义经济文化各个领域,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引擎,数据成为最新的资本形式。
(一)数字资本的非物质性
数字资本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这属于数字资本的本质研究,我们需要回到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界定当中,资本主义与非资本主义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所有的生产活动怎样进行,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一种经济活动体系,关键在于劳动一般的抽象及其具体化之后的货币。数字资本主义的到来同样意味着一种经济活动体系的建立,数字平台构成了现代生产的基石,而这种经济活动体系的建立依赖于通过数字劳动产生的数据产品和广泛出现的数字移动支付。一般劳动已经不足以描述数字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数字时代的所有要素都被数据所包裹,一般数据成为数字资本的根本形态。一般数据只能在数字平台中作为虚体存在,并且通过数字技术加工为数据商品才具有价值,从而在生产流通中成为自行增殖的价值,即数字资本。也就是说,从数据的存在到数据加工为数据产品,进而转变为数字资本,都是非物质性的。
1.数据的存在是一种虚体存在,而非实体存在。实体存在通常指的是在物理世界中具有物质形态的事物,如石头、树木等,它们有明确的形态、体积和质量,可以被直接感知和测量。实体的存在是独立的,不依赖于其他存在物的定义和描述。相反,虚体的存在并没有独立的物质形态,它更多的是以一种观念、符号或者信息的方式存在,本身不占有物理空间,也无法通过感官直接感知。虚体的存在依赖于数据的编码和解码过程,通过数字技术展现其存在。在现代数字社会中,数据不能直接感知和测量,数据本质上是符号的集合,是通过编码方式表达的信息。无论是数字、文字、图片,还是视频,都是由一系列二进制编码构成的。数据的这种符号性和抽象性,决定了它并不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而是一种虚体的存在。实体事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独一性和排他性。一个物理对象在同一时间只能被一个主体占有或使用,而无法被复制或共享。但数据是可以复制的,且这种复制不会影响原始数据的存在和完整性。所有人都可以同时拥有和使用数据,而不会产生排他性。这种可复制性和非排他性,是虚体存在的一个显著特征。
2.加工数据的数字技术属于一般智力,而非劳动一般。一般智力这一概念源自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又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使用德语写作的马克思在“机器片段”中使用了英文的一般智力(Generalintellect)一词,他指出:“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在多么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它表明,社会生产力已经在多么大程度上,不仅以知识的形式,而且作为社会实践的直接器官,作为实际生活过程的直接器官被产出来。”“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而是取决于科学的一般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这种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劳动工带来了额外的智力分工,单个工人的智力被整合为总体智力,但它并不属于工人,而是属于工人相对的资本。科学技术被赋予了独特的历史使命,与具体的劳动过程相分离,它是以物质劳动生产出来的,并不具有物质的外表。
3.“数字资本”增殖的基础是非物质性数字劳动,也就是建立在非物质性数字劳动所产生的剩余价值的占有之上。数字劳动通过三种方式产生剩余价值:第一,在传统的雇佣劳动关系下进行数字劳动;第二,没有明确的雇佣合同,依托于互联网平台进行数字劳动;第三,互联网平台的无酬用户的数字劳动。第三类数字劳动者使用互联网平台来满足购物、情感、娱乐等需求,而不涉及经济交换。这些用户在互联网上花费时间,享受平台提供的服务和内容,但他们并不从事有偿劳动。创造一般数据的主要是第三类数字劳动,这类数字劳动不涉及物质性的劳动,且不参与经济交换活动。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着重探讨了这类非物质数字劳动,揭示了数字资本增殖过程。他的研究聚焦于社交媒体平台Facebook,揭示了用户在平台上的行为如何被转化为一种隐形的数字劳动。福克斯指出社交平台用户“不只是信息的消费者,而是产消者——生产性消费者,他们生产文档、内容、联系、社会关系、作为使用价值的网络和社区。他们是具有创造性、积极性、网络化的数字工人”。Facebook的使用者在平台上互动、分享内容、建立和维持社交关系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在生产一种数字化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虽然看似是用户之间的自由交流,但它同时也为Facebook创造了巨大的商业价值。通过用户的活动,Facebook能够获取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不仅帮助其精准投放广告,还为其文化理念的传播奠定了基础。福克斯的结论是,Facebook通过利用用户的社交活动,免费获得了大量的数字劳动成果。这种劳动并不是以传统的工资形式得到回报的,反而是由Facebook直接占有了其带来的经济利益。用户在享受社交平台服务的同时,也在无偿为平台创造价值,而这些价值最终为Facebook带来了广告收入和市场份额,Facebook将相关数据产品出售,从而实现数字资本增殖。
(二)作为数字资本基础的双重性:物质要素与社会形式的统一
通过上文的讨论可以发现,数字资本的非物质性主要体现在其存在形态、交易方式以及价值创造过程中与传统物质资本的不同。首先是存在形态的非物质性。数字资本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数据和信息,这些数据和信息以电子形式存在,没有具体的物理形态。它们可以被存储在计算机、服务器、云存储等数字媒体中。其次是交易方式的非物质性。数字资本的交易往往通过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进行,交易过程不需要实体物品的交换。再次是价值创造的非物质性。数字资本的价值创造主要依赖于知识、技能、创意等非物质因素。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处理等手段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价值。
但是,数字资本的非物质性并不意味着它完全脱离物质基础和社会结构,相反,数字资本的存在和运作依赖于物质要素和社会形式。数据商品和数字劳动本身是非物质性,表现为一系列的符号,但它们仍然依赖于大量的物质基础,如数据的产生需要现实的设备,数据的存储需要服务器、数据中心等硬件设备,数字劳动也需要计算机、网络等基础设施的支持,离开了这些具体的物质要素,数字资本就没有了现实产生的基础和平台。同时数字资本又嵌入在特定的社会形式中,对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产生深远影响,涉及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这些社会关系网络是现实存在的,并对数字资本的运行起到重要影响。
一方面,数字资本的非物质形态依赖于物质载体,具有物质要素存在面向。第一,数据必须以代码的形式存储于数据中心,并通过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传播。数据中心提供算法算力和存储空间,支持数字化服务的运作,是数字资本存在的核心基础设施。高速通信网络则建立起了数据实时传输和处理的通道,网络设备的性能直接影响数字资本的运行效率。第二,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虽然是一般智力,但也属于固定资本。只有占有一般智力,将之转化为固定资本,才能实现资本对劳动的占有,从而使得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表现出资本的属性,提升为占据资本主义社会统治方式的社会生产力。“整个生产过程不是从属于工人的直接技巧,而是表现为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的时候,资本才获得了充分的发展,或者说,资本才造成了与自己相适合的生产方式。可见,资本的趋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而直接劳动则被贬低为只是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一般智力并不是脱离历史基础的理论虚构,而是具有直接的现实基础,那就是现实的智力劳动经过历史的发展到达特定历史阶段,形成了发达的具体的总体,作为具体的总体而超越于一切具体的智力劳动,成为具有普遍性的现实。所以,一般智力是历史性具体总体的科学抽象,它以特定历史阶段为现实基础,并不是所有历史阶段的现象。在前资本主义生产阶段,一般智力是人在具体劳动中创造的产物,一般智力与劳动者紧密结合,并不是与劳动者相对的对象化力量。一般智力与具体劳动者的分离在资本主义生产阶段得以完成,其显著标志是智力分工、对一般智力的资本主义占有和固定资本的出现。在一般智力与劳动者的分离阶段,一般智力对象化为固定资本,成为与具体劳动者相对的异己力量,一般智力本身构成对具体劳动者的对象化力量,服务于资本增殖和对剩余价值的剥削。第三,作为数字资本增殖基础的非物质性数字劳动仍然属于生产劳动。雇佣劳动虽然是生产劳动的主要形式,一切与资本交换的生产劳动都作为雇佣劳动而出现。但是,“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也就是说,只要非物质劳动也从属于资本逻辑进入经济活动,那么也属于生产劳动,能够使资本增值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从而劳动产品的物质规定性本身,同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之间的这种区分毫无关系”。能够创造剩余价值的就是生产性劳动。互联网平台用户的非物质性劳动通常不以创造实物产品或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也不具有雇佣劳动的形式,但同样处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支配之下,他们创造的数字剩余价值并不归他们所有,实际上构成了数字经济中资本主义增值过程的关键环节。
另一方面,数字资本嵌入在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结构中,这体现了它的社会形式存在面向。第一,在生产关系方面,数字资本深刻影响了现代生产关系。传统的劳动雇佣关系正在被数字劳动所补充和替代,如众包、平台经济中的自由职业等。这些新形式的劳动关系体现了数字资本的社会形式存在,并且重新定义了劳动力与资本之间的关系,产生了不平等的数字剥削。不仅劳动所创造财富的自身价值部分会被剥削,在数字资本的形态下,创造财富的劳动会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数字化,而这种数字化之后的劳动又会产生新的数字价值。这部分价值是数字资本拜物教语境下所特有的,而这部分数字价值自产生始,就无疑被数字资本家牢牢控制着。数字资本家其实是数字劳动的主要受益者,数字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并未流入广大数字劳工的手中。数字资本逻辑的关系形态实质就是被物与物的关系掩盖着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数字资本运行逻辑所体现的仍然是一种生产支配人、物支配人、人支配人的生产关系。第二,数字平台拥有者或数字资本家通常掌握了社会中重要的权力资源,如大型科技公司(Facebook、Google、Amazon等),这些互联网平台客观上获得了私权力。互联网用户与平台的法律关系建立在经过用户同意的平台规则之上,平台用户在使用平台时都必须同意相关规则,否则无法使用。平台可以基于自身确立的规则,以私主体的身份管理平台内的各种事务。互联网企业正在由平台的组织者转变为参与到国家、市场、社会治理的治理者角色上。其作为私主体,在互联网时代具有类似传统公主体才具有的公共权力。互联网平台依靠资本、技术和信息优势,获取了影响他人生活的强大力量。这种支配力表现在,互联网平台凭借其技术优势能够获取大量的用户数据,包括身份信息、购物记录、文字语音信息等,造成了用户与平台地位的结构性不对称。互联网平台拥有规则制定能力,用户享受平台带来的便利必须遵守平台规则,一些巨型平台已经在特定领域形成了寡占甚至垄断优势。互联网平台渗透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微信、支付宝、淘宝等互联网平台,平台私权力具有社会渗透性。互联网平台在客观上已经获得了数据控制权、规制制定权、对用户的管制权等支配性权力,平台私权力行使着“准立法权”“准执法权”“准司法权”,这些权力外观与公权力无异。第三,在文化与意识形态方面,数字资本也通过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方式影响社会。平台算法、广告推送、内容推荐等数字资本运作方式,不仅是经济活动,也塑造了社会的文化认知和意识形态,使得数字资本的社会影响无处不在,产生了数字资本拜物教。数字资本拜物教一方面意味着认知方式的数字化,即习惯于通过数字化的方式来看待世界,这不同于以往的直观思维和经验思维,人们日益将决策建立在数据和算法的基础之上,尤其表现在数字商品消费无意识地受到数据和算法操纵。数字资本拜物教另一方面意味着社会关系的虚拟化,即人们通过社交媒体和数字平台维护社会关系,取代了现实中的具身体验和个性互动,数字关系确立了社会关系的尺度,数字好像具有超人的力量。所以,数据虽然是一种人的创造物,但具有一种类似宗教的神秘感,因为数据背后的真实劳动过程被技术创新话语和平台算法黑箱等神秘化,数据的价值更加抽象和难以捉摸。这种思维方式的转变共同代表了一种假象,即“万物的确可以被数字化”或至少“万物都可以按照特定的算法要求而被数字化”,数字关系掩盖了真实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这是一种由数字资本重塑生产关系带来的拜物教,是马克思所揭示的异化劳动的加深。
五、结语
与马克思和恩格斯那个时代的资本一样,数字资本尽管由非物质劳动所创造,脱离了直接的物质形式,但它仍必须依赖于物质载体,具有物质要素存在面向,不能完全以非物质的形式存在;与此同时数字资本嵌入在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结构中,具有社会形式存在面向。其本性既非纯粹的物质,也非单一的社会形式,而是两者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产物。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数字资本依赖于一系列的物质基础设施,如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数据中心等。这些物质基础是数字资本得以存在和运作的前提。同时,数字资本还涉及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和分析等过程,这些过程同样需要设备和技术的支持。从这个角度看,数字资本具有一定的物质性。另一方面,数字资本的本质远不止于物质层面。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一种新的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数字资本通过平台、算法、数据等手段重新配置了资源、改变了市场结构和生产关系。数字平台成为新的生产组织和交易方式,算法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信息的流动和资源的分配。这种社会形式的变化对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数字资本的本性是物质性与社会形式的有机结合。物质基础设施为数字资本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而社会形式则决定了数字资本如何被运用、如何创造价值以及如何影响社会。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数字资本的本质特征。
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视角来看,数字资本不仅体现了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数字资本通过技术和平台的垄断加强了资本的集中和权力分配的不平等。同时,数字资本也带来了新的剥削形式,如数字劳动剥削、数据隐私侵犯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运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分析工具进行深入的批判性分析。综上所述,数字资本的本性是物质性与社会形式的交织体现。它既有物质性基础,又体现了新的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在理解和分析数字资本时,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出发,全面把握其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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