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限制条件详解:哪些人员不得报考或聘用?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而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的人员,且备案期限尚未届满;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政政纪处分尚未届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进行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
(六)尚未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在任职时不得应聘构成《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5:00至2024年4月12日17:00,截止时间后不再进行追加报名;
注册在网上进行(推荐使用谷歌和360极速浏览器)。报名网址为: 。或点击“安徽艺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申请人仅限一个职位。注册时,您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附件并上传:
(1)身份证(正反面);
(二)规定为中国**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必须提供党员证明。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出具日期应在招聘公告日期之后,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3)本科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未取得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名时,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申请人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申请考试,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同意的证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书面承诺。相关模板见附件2。
5、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笔试按照1:3的比例进行,低于规定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或取消,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被取消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六、考试与评估
学校组织统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的最低及格分数规定为60分。分数低于最低及格分数的,不得进入后续阶段。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根据拟招聘岗位数,辅导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辅导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专任教师比例为1:3。若有多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最后一位确定为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照片和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等材料的,将被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考生如有空缺,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等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收到面试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专业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请关注学校网站公告。
7. 分数合成
最终成绩按百分比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等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及最终成绩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及检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及相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国家公务员局、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全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万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表》。体检不合格的,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检查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考察对象的学习、工作和实际表现。同时,要核实审查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提供的申请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申请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检查对象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检验环节将被取消资格。
九、公告
体检合格并经学校审核同意的拟聘人员,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对同岗位考生进行排名根据总分,按照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提交材料应等额提交,最多不超过两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10. 就业
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按规定将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相应级别学历、学位等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按照人事考核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对招聘人员进行总体工作分配。不遵守分配、管理和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安徽艺术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
政策咨询热线:-(人力资源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均在正常办公时间内提供。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艺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名单
2.其他证明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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