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利用和管理五台山风景名胜区,20日,山西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废止《关于设立五台山人民政府的决定》。风景名胜区”,撤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管理委员会。

五台山是我国四大佛教名山之首。 1982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992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森林公园,2005年被确定为国家地质公园,2007年被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2009年被列入世界文化景观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出的名单。

1988年11月19日,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设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的议案》,建议设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区,隶属于五台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五台山风景区的管理。它行使县级政府的各项职权,完成各项工作。辖台怀镇、金岗库乡,总面积约286平方公里。 1988年11月30日,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的决定》。

五台山风景区人民政府成立以来,为五台山风景区的保护和开发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五台山各项事业的发展,目前五台山风景区以副县级风景区政府为主导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层次低、赋权不足、职能交叉、而多头管理,已经不再适合了。五台山保护、利用和开发的要求。

为切实推进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科学管理,2015年9月下旬,省委、省政府组织专题工作组,深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开展调查研究,并赴省外同类景区考察研究,形成五台山风景区调整改革方案。关于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意见

2015年11月26日,忻州市政府请省政府批示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省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认真研究,忻州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建议。五台山风景区人民政府的提案被撤销。

省人大常委会废止《关于设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后,省人民政府责成忻州市人民政府设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胜区依法成立,确保两种管理体制顺利过渡,促进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发展。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