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设立居住权是指在房屋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为特定的公民设定对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权。这一权利允许权利人在房屋内居住和生活,并排斥他人的非法干涉。居住权的设立通常基于法定的依据或相关合同的约定,并且需要进行登记手续以确认权利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即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享有的占有和使用权。居住权的设立可以通过遗嘱、遗赠或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设立居住权后,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正式设立。
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在哪能查到
要查询房屋是否设有居住权,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房产局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因此,您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2、网上查询
部分地区的房产管理局网站提供在线查询服务。您可以点击省市链接进入相应网站,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进行查询。但需注意,目前并非所有地区都提供此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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