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2月30日电 (记者 路阳)记者30日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成都市市政府经研究决策决定,从2025年1月起,1月1日起提高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悉,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家庭人均月收入统一提高到950元。

据了解,2022年以来,成都市连续三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每月按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资金,对救助补贴实行全流程监管为困难群众提供切实保障,有效保障了13万多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贫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成都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的要求,成都市进一步规范制定和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科学合理计算确定上一年度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标准。统筹考虑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量化比例,进一步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尽量减少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