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日开始的养老金并轨改革,自然而然地把退休人员分成了三类,即:老人、中人、新人。

  一、“老人”们的退休金已经开始捉襟见肘了

  老人即是指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人员。

  中人是指2014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员。

  新人即是指2014年10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针对这三类退休人员确定的养老政策也就分别叫“老人老办法”,中人设置了“十年过渡期”,“十年过渡期”结束后全部采用“新办法”(但并不是就等于是完全适用于“新人”的办法)。真正意义上的“新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这类人员在养老金十年过渡期结束时还不可能退休,因此,所谓的“新办法”并不就是单纯针对新人的办法。

  从目前养老金(退休金)的计算方法来看,老办法简单容易操作。老办法就是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上月的基本工资根据工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原则上是工龄30年以下按80%进行计算,30年以上到35年为85%,35年以上为90%,最高比例也就是90%。

  老人退休时的工资普遍偏低。比如,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人员,当时执行的工资标准是2006年的工资标准。

  举个例子,某专技六级的副高职称教师,当时的岗位工资为1040元,对应的薪级为38级的话,薪级工资为944元,加提高10%(1040 944)×10%=198.4元,该教师的退休工资如果按90%计算,他的基本退休工资为:(1040 984 198.4)×90%=1964.16元。再加生活补贴2250元(生活补贴各地标准不一样),这位按老办法退休的老人实际到手的退休金合计为:1964.16 2250=4214.16元。根据2015年3号文件,增加460元/月,那就是4214.16 460=4674.16元。以后十年退休金调整,因为按照定额、挂钩、倾斜政策,每年的调整均要远低于平均上调水平,这样,到目前即2024年退休金调整以后,月退休金一共才6300元左右。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在2014年养老金并轨改革前退休的人员中,副高职称指标是很少的,只有在职工总数的2%,获得副高职称的人员都是凤毛麟角,一般是中级职称,有的甚至是初级职称退休,可以想象属于“老人”这一群体,退休待遇是普遍偏低的。而且,那个年代工资也偏低,工作条件也很差。从湖南的情况来看,这些“老人”的退休金一般是在5000元左右的水平,高的也不过五千六、七百元一月。在社会平均工资大幅度上涨和通货膨胀率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老人”们的退休金明显缩水,拿着四五千一月的退休金已经感觉生活捉襟见肘了。

  二、“中人”们一部分享受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同“老人”相比,2014年以后退休的“中人”多享受到了几方面的发展红利,一是多了一份职业年金,多了一份保障。二是2014年以后,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放宽了职级和职称的政策,不少人退休前可以享受到高一个级别的工资待遇。还有就是住房公积金的增加,这些都是远优胜于“老人”政策待遇。更重要的是,中人十年过渡期工资待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还是以副高六级为例,2024年的岗位工资为3260元,对应薪级38级,是3391,再加两项之和的10%,(3260 3391)×10%=665.1元。共计3260 3391 665.1=7316.1元。

  而2014年的副高六级仅1964.16元。两者相差7316.1-1964.16=5351.94元。

  再从社平工资来看,根据相关资料,2014年计算的上年度社平工资是3349元,2024年计算的上年度社平工资是7069元,两者高出7069-3349=3720元,高出了一倍多。

  从实际退休养老金来看,2024年湖南的副高六级退休人员养老金一般在10000元左右,比“老人”的副高六级大约要高出4000左右。

  在计算方法上,过渡性养老金的视同缴费计算方式是以退休时的上年度社平工资进行计算。就因为这样,同一地区“老人”与晚退中人的退休待遇每月要相差3000—5000元左右,“老人”们自然是“吃亏”不小的。当然,我们不是反对后退休人员享受社会发展的红利,但是,社会发展的红利也不能把“老人”给遗忘了。“老人”们虽然说每年调整退休金,但是调整的幅度远远低于社平工资增长的幅度。

  从“老人”、“中人”、“新人”三类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来看,“老人”的计算方法前面已经说过了。“中人”设置了一个十年过渡期,在十年过渡期内,参照“老办法”进行比较,高出部分按每年递增10%进行计算,到十年过渡期最后一年即按高出部分的100%计算。这就是造成十年过渡期内的“中人”早退和晚退差距的原因。总起来说与“老人”有些类似,不同的是,早退中人主要是受工资增长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差距。晚退休的后面的工资增长以及社平工资的提高,计算基数就要高于早退中人。与“老人”的老办法比,一是计算基数的原因,二是过渡性养老金的视同缴费计算方法上的因素,二者的作用使与“老人”的差距更大。

  还需要指出的是,十年过渡期结束后,有人认为完成了并轨,好像就是已经进入正常的养老金计算时期了,其实不然。十年过渡期只是表示完成了与“老办法”的比较阶段。2014年前参加工作的工龄仍然是作为视同缴费进行计算的。只是不需要与“老办法”进行比较了,直接按100%计算养老金。所以说,视同缴费的计算都是按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进行计算是很不合理的,势必造成越往后差距越大的现象。

  至于“新人”的“新办法”,那是与前面两种情况都不同,它都是实际缴费年限,没有了“视同缴费”这个概念了。那个时候就是真正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三、从历年退休金调整的比例可以看出近10年退休金的缩水速度

  上表是1996年—2024年个人缴费指数与社平工资对照表。从上表知道,2005年的社平工资是1225元,2014年的社平工资是3349元,从退休金上涨幅度来看,2006年上涨幅度为23.7%,2007年为9.1%,其余时间均为10%。这样就避免了退休待遇与在职待遇差距过大的问题。然而,2015年以后,在职工资大幅度提高,而退休待遇仅2015年上涨10%,其它年份一直在下降,到2024年下降到了3%。明显远远滞后于在职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这样就造成了早退与晚退养老金的巨大差距。

  总之,养老金并轨改革十年过渡期的实践结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相反,形成了养老金分配的巨大差距,这种巨大差距是对养老金并轨制定的“效率与公平”原则的扭曲,是完全不应该出现的现象。

  这种养老金分配政策对“老人”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措施改变这种巨额差距的状况,给“老办法”政策下的“老人”还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