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基金支付标准是多少钱,附加基金账户
附加基金支付标准是多少钱?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今天就给大家解答一下。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医保是不包括住院报销的,所以不管是自费还是自费,都是不能报报销的。而且医保的报销范围是很广的,除了一些特殊的疾病以外,基本上可以覆盖所有的病种。但是如果你的身体健康,没有什么大病,那么就可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不需要自费。而且在定点医院治疗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这样一来就可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若在享受城保在职人员医保待遇期间,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当年账户资金支付,当年账户资金用完后,需个人承担门急诊自负段1500元,超出部分,若在一级医院就医由附加基金支付65%,在二级医院就医由附加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就医由附加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若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需先个人承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更高支付限额为36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
3、在其他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0%,医保基金支付80%。
2、在社区医院门诊就医在职人员个人承担14%,退休人员个人承担8%,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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