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薪酬制度改革备受业内关注。关于如何改革成了行业关注焦点,虽然已有基金公司初步制定基金经理新的限薪方案,不过也有不少公司处于观望状态。
公募基金业绩表现不佳,Wind偏股混合型基金指数连续3年下跌,“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基金公司旱涝保收”“公募基金高管、基金经理高薪”等问题受到市场诟病。
近一年来,监管、行业采取多种举措增强投资者持有体验,规范行业发展,如稳步推进费率改革、筹划薪酬制度改革等。
实际上,早在2022年,中国基金业协会就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对公募基金公司的薪酬结构、薪酬支付、绩效考核、薪酬内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指引》明确规定了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期限、递延支付额度应当与基金份额持有人长期利益、业务风险情况保持一致,如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递延支付速度应当不快于等分比例,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递延支付的金额原则上不少于40%,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将不少于当年绩效薪酬的20%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其中购买权益类基金不得低于50%;基金经理应当将不少于当年绩效薪酬的30%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并应当优先购买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
随后,基金公司对现有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也有基金公司甚至制定了比上述《指引》更为严格的绩效考核、薪酬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