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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基金封存之后还能提取出来吗

可以,关于封存后的公积金账户提取,可以按照如下两种 *** 进行: *** 一:携带个人资料、公积金卡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柜台办理; *** 二:微信提取渠道,首先关注所在地公积金公众号,绑定个人账户,找到公众号中关于提取公积金一项,点击“我要提取”,按要求逐步输入个人信息并确认要提取金额,按步骤操作封存后的公积金金额便会转入绑定的储蓄卡当中。
一、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可以点击《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二、公积金提取方式
1、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2、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更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3、销户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出来?

建议首先联系原单位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主管人员,让其给开立一个提取申请书,然后拿着相关资料(身份证、银行卡)去公积金中心进行办理支取。

如果原单位没有住房公积金主管,建议打当地12329住房公积金中心,向住房公积金中心说明相关情况寻找解决方案。

希望以上回复对你有用,希望你能早点把公积金提出来,同时祝你创业成功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每个城市有不同的规定,不知道你具体的城市是哪里,介绍一下我所在城市珠海的提取方式,主要有下面几种种方式:

方式一:因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因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与《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房金委字[2007]2号)

申请条件: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应于购房后的3周年内提出申请(即从有效购房合同签订的年月或房地产权证上所注明的购房年月计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止)。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

(3) 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①购房合同(卖方为开发商)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②购房发票。

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①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②契税(完税凭证);③购房发票。

注:1、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购房总价以该住房不动产登记备案的合同成交价为准。2、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未注明购房年月与购房总价的需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表。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申请使用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4、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机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8号5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斗门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50号(建行斗门支行二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栏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平沙二路1043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湾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金海岸大道海华新村2号综合楼(交行西区支行二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琴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2幢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中心本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斗门管理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湾管理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高栏管理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横琴管理部:09:00-12:00 14:00-17:0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联系 *** :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

将所需审批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方式二因偿还银行购房贷款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因偿还银行购房贷款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 本站 2019-05-29 15:42

事项名称:因偿还银行购房贷款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与《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房金委字[2007]2号)

申请条件:申请人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时购房按揭贷款仍在正常还贷期间。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及贷款利息总额。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与银行签订的购房贷款合同;

(4)贷款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

(5)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扣款凭证(近三个月有还款记录的“供楼存折”或“对账单”)。

(注:1、(3)项与(4)项材料中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需街道办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2、(3)项与(5)项材料中还款账号不一致的需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账号变更证明;3、(4)项材料中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可提供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出具的当月房地产抵押(按揭)登记(证明)表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办理。);

注:1、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购房总价以该住房不动产登记备案的合同成交价为准。2、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未注明购房年月与购房总价的需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表。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申请使用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4、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机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8号5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斗门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50号(建行斗门支行二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栏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平沙二路1043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湾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金海岸大道海华新村2号综合楼(交行西区支行二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琴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2幢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中心本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斗门管理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湾管理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高栏管理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横琴管理部:09:00-12:00 14:00-17:0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联系 *** :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

将所需审批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方式三 因租赁住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因租赁住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与《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房金委字[2007]2号)

申请条件: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且申请需与上一次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以上,夫妻双方当年支取总额不超过18000元。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注: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机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8号5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斗门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50号(建行斗门支行二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栏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平沙二路1043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湾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金海岸大道海华新村2号综合楼(交行西区支行二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琴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2幢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中心本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斗门管理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湾管理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高栏管理部:08:30-12:00 14:30-17:3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横琴管理部:09:00-12:00 14:00-17:00 逢周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联系 *** :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

将所需审批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方式四 因离退休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因离退休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房金委字[2007]2号)、《关于委托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房金函[2013]89号)

申请条件: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申请人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享受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待遇。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退休证(或珠海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凭身份证办理。

注:职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的,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机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

方式五外地户籍来珠务工人员因离职返回原籍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外地户籍来珠务工人员因离职返回原籍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房金委字[2007]2号)、《关于委托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房金函[2013]89号)、《关于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及销户提取业务的补充通知》(珠房金函[2018]90号)

申请条件:申请人为非珠海本地户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并已解除劳动关系的。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停保(或转出)证明。

注:1、申请人在珠海市再就业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不得以此原因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的,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机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

另外房屋大修,自建房子,重大疾病等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具体的其实可以咨询市民热线 12345 都可以问到相关信息!

全部提取,退休和大病救治,买房或租房是对冲,提取不出现金,上述行为可能是地方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