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交易监管新规: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程序化交易细则发布
程序化交易迎来了明确规则。6月7日,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统称《实施细则》),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实施细则》落实了《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有关内容,充分体现了“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总体监管思路。
在受访专家看来,《实施细则》的发布,有利于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同时降低程序化交易相对普通投资者的过度优势,更好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加强高频交易监管
今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管理规定》,初步建立起程序化交易监管的总框架。《实施细则》严格贯彻《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高频交易特点和潜在风险,借鉴海外经验,将高频交易作为监管重点,在高频交易的判断标准和差异化监管安排上为市场提供了明确指引。
具体来看,《实施细则》明确了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并从程序化交易报告、差异化收费、交易监管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的管理要求。
首先,为保障系统安全和稳定,除一般报告要求外,《实施细则》还要求高频交易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方案等额外信息。
其次,明确将根据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等指标设置收费标准,加收流量费、行情信息使用费等费用,提高交易成本,削弱高频交易的过度优势。
最后,加强交易监管,明确交易所对高频交易重点监控,进行高频交易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可以按规定从严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实施细则》对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提出了不少实招、硬招。例如,在前期报告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对收益互换客户等的穿透报告要求;明确对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达到一定标准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可以提高行情信息使用费;对高频交易投资者提出从严管理、差异化收费等具体要求等。
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
相对普通投资者而言,程序化交易有明显的技术、信息和交易速度优势,客观上对其他投资者带来结果“不公平”。在业内专家看来,《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发布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规范自身行为提供了明确指引,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公平。
一方面,《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异常交易认定标准,重点监控可能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异常程序化交易行为。同时,相关监控指标聚焦高频交易行为等关键少数,不会影响市场正常交易需求,普通投资者对监控将“无感”。
另一方面,《实施细则》要求证券公司合理使用主机交易托管资源,并按照公平、合理原则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服务,不得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这有利于督促证券公司合理分配资源,保障不同客户之间的交易公平。
有专家人士称,程序化交易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对市场影响具有两面性:正面影响在于促进市场价格发现,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市场流动性;负面影响在于存在加剧市场波动、影响交易系统安全运行的可能。《实施细则》充分体现了“趋利避害、突出公平、有效监管、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理念,通过一系列针对性的监管安排限制高频交易过度优势,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管控好消极影响。
量化机构走上规范发展之路
诸多业内人士称,《实施细则》的发布是监管推动量化机构规范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量化行业步入了一个更加成熟和规范的阶段。
幻方量化表示,《实施细则》对量化私募的交易系统、交易策略、内部管理制度等作出了具体规范,针对程序化交易模式的特殊风险,制定专门的规范以加强风险防控。这将推动量化私募行业提升整体内控水平,减少由于策略或执行问题引发的市场风险。对于量化投资机构而言,大中型量化投资机构未来会更加关注基本面和另类数据,在更长期的视角上发掘投资价值。
在受访专家看来,《实施细则》的发布,有利于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同时降低程序化交易相对普通投资者的过度优势,更好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加强高频交易监管
今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管理规定》,初步建立起程序化交易监管的总框架。《实施细则》严格贯彻《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高频交易特点和潜在风险,借鉴海外经验,将高频交易作为监管重点,在高频交易的判断标准和差异化监管安排上为市场提供了明确指引。
具体来看,《实施细则》明确了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并从程序化交易报告、差异化收费、交易监管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的管理要求。
首先,为保障系统安全和稳定,除一般报告要求外,《实施细则》还要求高频交易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方案等额外信息。
其次,明确将根据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等指标设置收费标准,加收流量费、行情信息使用费等费用,提高交易成本,削弱高频交易的过度优势。
最后,加强交易监管,明确交易所对高频交易重点监控,进行高频交易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可以按规定从严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实施细则》对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提出了不少实招、硬招。例如,在前期报告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对收益互换客户等的穿透报告要求;明确对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达到一定标准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可以提高行情信息使用费;对高频交易投资者提出从严管理、差异化收费等具体要求等。
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
相对普通投资者而言,程序化交易有明显的技术、信息和交易速度优势,客观上对其他投资者带来结果“不公平”。在业内专家看来,《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发布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规范自身行为提供了明确指引,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公平。
一方面,《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异常交易认定标准,重点监控可能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异常程序化交易行为。同时,相关监控指标聚焦高频交易行为等关键少数,不会影响市场正常交易需求,普通投资者对监控将“无感”。
另一方面,《实施细则》要求证券公司合理使用主机交易托管资源,并按照公平、合理原则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服务,不得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这有利于督促证券公司合理分配资源,保障不同客户之间的交易公平。
有专家人士称,程序化交易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对市场影响具有两面性:正面影响在于促进市场价格发现,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市场流动性;负面影响在于存在加剧市场波动、影响交易系统安全运行的可能。《实施细则》充分体现了“趋利避害、突出公平、有效监管、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理念,通过一系列针对性的监管安排限制高频交易过度优势,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管控好消极影响。
量化机构走上规范发展之路
诸多业内人士称,《实施细则》的发布是监管推动量化机构规范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量化行业步入了一个更加成熟和规范的阶段。
幻方量化表示,《实施细则》对量化私募的交易系统、交易策略、内部管理制度等作出了具体规范,针对程序化交易模式的特殊风险,制定专门的规范以加强风险防控。这将推动量化私募行业提升整体内控水平,减少由于策略或执行问题引发的市场风险。对于量化投资机构而言,大中型量化投资机构未来会更加关注基本面和另类数据,在更长期的视角上发掘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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