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哪些内容不能用,怎么操作等问题。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基金托管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首先,我们要了解基金托管有哪些好处。之一,可以避免投资者买卖基金时出现纠纷,第二,可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第三,可以防止基金经理在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

又到一年315,金融、互联网、食品、汽车、医药等领域已经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高发领域,金融界特梳理过去一年相关行业的重要案例和避坑指南,凝聚你我力量,守护美好生活。

拥有超高人气的公募基金又成为被关注的对象,盘点过去一年中,因老鼠仓、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虚假宣传诱导基金销售等方面屡遭投诉,而这些也成了基金投资中的“雷区”,借此时点进行盘点梳理,以供投资者提高警惕并避开这些雷区。

金融机构的“花样”老鼠仓

近几年被查案件中,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券商资管、保险资管、银行资管等金融领域从业人员“老鼠仓”不断被揭发,且“老鼠仓”犯案人员还呈现出从之一线的基金经理和投研人员,逐步向基金托管、资产评估、交易员等外围从业人员蔓延的趋势。比如去年12月,大成基金原信息技术总监蒋卫强在任职的近4年时间里,利用未 *** 息,操作他人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245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约6.69亿元,盈利575.29万元。根据2021年12月24日广西证监局公布的两份决定书显示,对蒋卫强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且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时,对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75.29万元,并处以1725.88万元罚款,合计罚没2301.17万元。

亿元级“老鼠仓”大曝光!据(2021)沪01刑初82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泰康资管权益投资部原投资经理王广群,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股票交易决策等未 *** 息,并透露给他人进行趋同交易,相关股票交易累计成交额约1.17亿元,合计盈利346余万元。最终,王广群因犯利用未 *** 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5万元。

再比如,今年年初曝光的联讯证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余某元因犯利用未 *** 息交易罪而被判刑。获利156万余元,罚款400万元,上演了一把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戏码。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之一分院指控,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余某元行为已构成利用未 *** 息交易罪,且属情节严重。遂最终判处被告人余某元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此外,其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虚假宣传诱导基金销售

随着近年来大众对公募基金认知度的提升,公募基金的总规模也在不断刷新历史新高。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最新公告数据,公募规模达25.87万亿,私募基金规模20.27万亿元。

热度持续升温,风险也埋伏其中。此前,就有权威媒体的曝光中提到在监管内部文件《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中对部分资管机构内控机制未有效执行、基金投资违反合同约定、夸大宣传等违规案例予以通报,并对基金公司利益冲突管理、比例超限、名义冒用等风险情况予以警示。

此外,也有基金公司反映,有不法分子假冒基金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建群等方式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非法牟利,或者冒用基金公司名称、网站进行虚假宣传、非法集资。据悉,已有部分投资者向微信群、虚假网站打款但无法取回款项的情况,投资者失去了资产,基金公司声誉也因之受损。

针对这些潜在的风险,我们也提醒投资人注意辨别、多方求证勿轻信。如果发现有人冒用基金公司名义,可立即通过基金公司对外统一的客户服务 *** 进行咨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提醒大家注意,基金行业在品尝到规模扩张的红利甜头后,就高频借助新媒体(如视频直播)等方式与公众互动,那在过程中,也出现了直播方发放现金红包、实物及抽奖等吸引投资者观看的行为。就此,2021年5月27日,中基协发布《公募基金直播业务专题讨论会会议纪要》中指出,发放红包应以投资者教育为目的,不得与具体基金产品宣传推介等销售活动混同;红包价值应适当,不得存在诱导、 *** 基金销售或保有量等倾向,不得以增加基金收益率等形式将奖励金额和基金收益混同,不得将开户、购买、持有基金产品作为投资者获取红包的条件;发放红包不得定向用于交易满减抵扣、费用抵扣或指定其与单一基金产品挂钩。此外,中基协还强调,直播平台在公募基金直播时应关闭红包打赏功能,直播人员不得收取观众打赏红包。

最后,期望投资者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快速准确排雷,保护好“钱袋子”。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