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于7月21日发布,其中第44条内容给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涉及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市场 保障”双轨制供应体系、因城施策、房地产融资、房地产税等诸多层面。
《决定》指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房地产政策内容是放在“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大框架下进行的,这意味着相关政策要从民生的角度思考新一轮工作,尤其是要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包括购房、房价等。后续更是需要研究新一轮改革时期老百姓住房民生的新诉求和新需要,立足需求,谋划发展。
对于未来的住房制度,《决定》首先明确,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严跃进看来,新一轮行业发展中最核心的住房制度即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该制度预计将贯穿新一轮房地产发展的整个周期;而要积极推进该制度,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也需要积极推进。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打造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写入了十九大、二十大的报告中,是我国新时期住房制度发展的方向,也是房地产新模式框架中住房供给侧改革的主要内容。目前来看,住房需求的主体是新市民、年轻人、外来人口,其中也有工薪阶层和人才群体。他们居住的模式,就是先租后买。
近年来,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已见雏形。李宇嘉表示,当前热点城市规模化的租赁住房供给占到近3成,租房可以落户、享受公办教育已经在热点城市落地。
如何构建一个更符合当前市场需求的发展模式?《决定》强调,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有房地产行业资深分析师指出,《决定》强调“保障性住房供给”,并且保障房供应对接到工薪群体刚需,也意味着商品房未来更多对接改善性需求。同时,强调“多样化” “改善性”住房需求,这就明确,未来不是保障房单轨制,而是“市场 保障”双轨制供应体系,其中商品房产品需要面对多样化的改善性需求,也对应过去一年多政府不断强调的“好房子”。
对于当前各地的政策调控力度,《决定》也表示,“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
李宇嘉认为,这一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这是完善中央和地方在调控房地产方面的权责分配、实现权责对等,这是提高治理能力的体现。也就是说,将调控的权力给到地方,也将稳定房地产的责任赋予地方。在城市分化、区域分化,购买人群差异化的当下,地方需要在自主权的前提下,落实因城施策,才能将房地产管理好。
值得一提的是,《决定》还专门提及,“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业内认为,这或许意味着,后续各城市对于限购政策和普宅认定标准将进一步放松。有房企内部人士指,取消或调减限购、取消普通住房标准等两点,其实大部分城市已经执行了。
在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看来,一线城市是否会放开限购,还是取决于政策导向、市场供求关系、经济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除一线之外的城市取消限购,或者实质性取消限购将是较为确定的,一线城市由于经济基础雄厚、人口密集、市场长期潜在需求量大等特点,当下全面取消限购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未来随着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一线城市包括北京、上海逐步放宽限购政策将是个重要趋势,如放宽购房资格、降低社保年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