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上市条件有哪些股票可以买?新加坡上市有什么好处
新加坡上市条件有哪些股票可以买?新加坡上市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申请上市?上市后的表现如何?如何进行投资?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新加坡上市公司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新加坡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新加坡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亚洲唯一一个同时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国家。
一:新加坡上市条件有哪些股票可以买
摘要:中小企业上市需要什么条件?本文为您介绍了中国中小企业、新加坡创业板、东京证券交易所Mothers市场、英国创业板AIM、欧洲增长型 *** Es市场等的上市条件,希对您有所帮助。中小企业上市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中国中小企业板上市条件
企业在国内中小板上市的基本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最少三个会计年度;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或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元以及高管人员三年内无重大变化等。
新加坡创业板上市条件
无需更低注册资本;有三年或以上连续、活跃的经营纪录,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会计师报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见,有效期为6个月;公众持股至少为50万股或发行缴足股本的15%(以高者为准),至少500个公众股东;所持业务在新加坡的公司,须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 *** 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每季开一次会议;财务要健全,流动资金不能有困难;管理层需基本稳定,近几年为公司带来利润的管理层基本不变,如有要员离开,公司需证明其离开不影响公司的管理。
东京证券交易所Mothers市场上市条件
从事属于今后可能增长并扩大的行业,可能取得高速增长的企业或者从事运用新技术和创意的事业,可能快速成长的企业;上市时要公开招募1000单位以上;上市时股东需达到300人以上;上市时的股票总值要达到5亿日元以上;每年分两次公布每个季度的业绩;每年举行两次公司说明会(上市后3年内)。
英国创业板AIM上市条件
委派一位指定保荐人和指定经纪人;根据本国法律合法成立的公司,且为公众公司和同类公司;公司的会计账目符合英国或美国的通用会计准则;具有两年的主营业务盈利纪录,如果不符合该条件,董事和雇员必须同意自进入AIM之日起,至少一年内不得出售其持有的该公司证券所拥有的任何权益。
欧洲增长型 *** Es市场进入条件
至少有250万欧元自由发行(500万欧元私募);必须公布前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要求按照IFRS标准,或者与IFRS一致的当地标准);选择一个Euronext批准的上市发起人准备上市,而且要在上市公司的整个经营周期内提供帮助;提供可自由流通和 *** 的证券;准备得到管理者批准的募股说明书;提交全年的经审计的账目,但半年的账目不必经过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是目前主板和中小板企业发行的条件,未来开设创业板的发行条件将会有所降低,但不会低于《证券法》规定的更低条件。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中国 *** 规定的合规性要求,如2006年5月17日中国 *** 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共七十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给予了明确详细的界定。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末弥补亏损。
中小企业国内上市需要经过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 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和规则等。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立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
2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辅导。具体包括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完善企业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3申请文件申报和受理。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 *** 的要求 *** 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 *** 尽职推荐。中国 *** 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文件。
二:新加坡上市条件要求
对于传统上市方式,如S股上市、红筹上市、借壳上市、分拆上市等方式,主要需满足上述要求。对于新型上市方式,则存在如下特殊要求。
新加坡上市的红筹重组
中国企业寻求于境外上市,多数情况下需进行红筹重组。所谓红筹重组,主要指原始股东于境外新设上市主体并搭建持股结构,最终将境内运营实体或资产注入境外架构,实现境外拟上市主体层面的财务合并报表的股权架构调整过程。
什么上市方式需要红筹重组
借壳上市,可以境内收购,那么只需要ODI就可以上市。
常见的是,还是搭建红筹架构,然后壳公司在境外收购,完成借壳。那么和自己搭建红筹上市差不多。
SPAC现金公司上市时候,是个空壳,没啥意义。Despac的时候,就是借壳上市,可能是换股或者反向三角并购(意义在于,用合并代替转股,而且业务实体能保留,所以叫做 反向 三角 合并)。
SPAC
1、SPAC在IPO之后,一般在2年(生命期)内完成目标企业的并购,锁定一家目标运营公司并与其合并,从而该目标实体公司实现上市目的;如果生命期结束了仍未找到合适的标的,则需进入清算程序。
2、一般而言,SPAC在IPO交割前,不会存在意定的收购标的,如果存在,SEC会要求进一步披露标的的相关情况(财务、法律状况),从而拖慢IPO的过程。因此,招股书中会披露SPAC未确定并购标的。
3、收购价格一般不得低于信托账户中资金的80%,SPAC一般会挑选自己2-3倍体量的标的。这就需要更多的资金,因此SPAC在寻找到标的之后,会做一轮PIPE(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私募股权融资)。【因此公众投资者在决定要不要继续行权跟投还是要求赎回,可以根据PIPE是否能顺利完成来判断。】
4、并购过程被称为去SPAC流程(De-SPAC),因为SPAC本身是一家空壳公司,收购后就是一家有业务的公司了,不再是一个空壳SPAC,这个过程是SPAC生命周期中最关键的部分。
5、DE-SPAC交易结构
DE-SPAC交易结构:SHARE TRANSFER
DE-SPAC交易结构:反向三角合并(用合并替代股转)
6、股东投票:De-spac交易过程和上市公司合并的过程类似,只是根据SPAC章程或SEC规定,SPAC作为收购方通常需要就DE-SPAC交易取得其股东的批准。
7、发起人(sponsor)投票表决的要求:发起人通常将在IPO阶段承诺,基于其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以及在IPO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开发行股份,其将投票赞成DE-SPAC交易。(本来发起人的义务就是要找收购标的,不能自己找来了收购标的又投反对票,逻辑上说不通。)
8、赎回要约(因为找到的这个标的公众投资者有人看涨也有人看空,因此可以选择继续跟投还是要求赎回。)
(1)根据SEC的规定,SPAC公司需要向投票反对DE-SPAC交易的股东们发出赎回要约,赎回金额通常为10美元一公众股:而SPAC的相关章程一般会要求其向所有持有人发出赎回要约。
(2)除此之外,如果SPAC没有在期限内完成DE-SPAC交易,或者需要修改章程以延长交易期限,SPAC则会触发赎回要约以信托账户中的资金赎回公众股(清算)。
9、SUPER 8-K
(1)SEC规定,SPAC应当在DE-SPAC交易完成后的4个工作日内提交特殊的8-k表格。该表格被称为“SUPER 8-K”表格,必须包含Form 10注册声明(非通过注册IPO成为上市公司的注册声明)中要求的所有信息。SPAC在DE-SPAC交易的委托书或要约收购材料中已经披露了很多信息,但SUPER 8-K可能要求SPAC就起并购的目标业务提供额外的财务报表信息、股本结构、商业模式、关联交易、管理层和董事会等。
(2)美国SEC会进行形式性审查、提出反馈意见,并对SPAC收购提出了一些更严格的披露要求。【目前美国市场的泡沫逐渐加大,相信SEC的审查会渐趋严格。2021年4月份的SPAC上市数量骤减,或许与审查尺度的变化有关。】
(3)批准后,股票代号将更改以反映被收购公司的名称,并开始以典型的上市公司身份进行交易。
红筹重组的关键:税务的境内剥离和纳入,境内的出境和后期的间接 *** ,法律的37号文和ODI
红筹重组的本质是将境内运营公司及资产注入境外拟上市主体的过程。根据红筹重组惯例,红筹重组完成后总体将形成“实际控制人/原境内公司股东-境外控股公司-境外SPV公司-境内公司”的持股结构。实际控制人/原境内公司股东与境内公司之间的境外公司设置,是作为境外持股平台的空壳公司,设立地和层次的设置主要是从避税、保密性以及未来境外股权操作便利性的角度考量。
在美国与中国香港红筹上市的境内企业,境外中间层公司一般为比较标准的“开曼公司-BVI公司-HK公司”的结构。但是,基于新加坡的税收规定以及新加坡上市公司惯例,于新加坡红筹上市的境内企业多数未搭建完整包括开曼、BVI及HK多层中间层公司的持股结构。以近期上市的扬子江金融控股为例,其于新加坡设立拟上市主体后,直接由注册地在新加坡的上市主体持有境内公司股权。而在新加坡REITs上市中,多数S-REITs到境内公司之间不会加设开曼或BVI公司;基于地产企业项目公司特性,一般会在S-REITs下设与境内项目公司一一对应的注册地在新加坡的SPV公司。
在重组启动后,境内外重组通常同步进行:由实际控制人/原境内公司股东于境外搭建境外持股架构;同时,公司在境内进行非纳入上市体系公司的剥离、需向上合并至境外控股公司报表的公司的纳入等重组动作。境外持股结构搭建与境内公司剥离、纳入完成后,通过股权收购或签署VIE协议的方式,实现境内外权益的连接(下称“境内资产出境”)。境内资产出境为红筹重组中一个关键节点,应尽量避免境内资产出境后境外持股公司的股权变动,以免因间接 *** 境内资产适用《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 *** 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而产生额外税负。
红筹重组中,主要的境内法律合规要点为:(1)原境内公司股东的海外投资手续:一般而言,中国籍自然人股东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37号文”)的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而对于境内企业或机构,其进行境外投资需办理ODI手续,一般包括商务部门、发改部门、外汇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手续。(2)外资并购问题:境内资产出境步骤中将涉及《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下称“10号文”)。红筹重组中常以“在境内公司层面引入无关联境外投资者,将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从而不再满足10号文下被并购标的应为内资企业规定”作为主要解决10号文关联并购规定适用的重组 *** 。
在不存在外资限制的行业中,红筹重组中境内资产出境采取直接持股结构。若为互联网企业或者其他涉及外资限制的行业,则境内资产出境将通过签署VIE协议实现。
新加坡上市的境内审批
新加坡上市的境内审批程序
2021年12月24日,中国 *** 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合称“境外上市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在已经施行。
目前,境外直接上市、小红筹、大红筹上市的境内审批各不相同。境外直接上市(如S股上市)需取得中国 *** 小路条、大路条;大红筹上市需要经过中国 *** 审批及/或省级人民 *** 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而小红筹上市无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审批。
在境外上市新规按征求意见稿实施的情况下,境内企业境外直接及间接发行上市将纳入统一监管,境外直接上市、小红筹、大红筹上市审批将统一,均需在境外提交申请文件后向中国 *** 备案。此外,还建立了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对行业监管部门意见、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 和数据安全审查提出要求。
自2021年年末以来, *** 安全审查也成为境内企业国外上市的重要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2年1月4日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正式发布《 *** 安全审查办法》,规定 *** 安全审查包括企业主动申报和主管机关依职权审查。企业主动申报 *** 安全审查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 *** 产品和服务的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以及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 *** 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
*** 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认为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 *** 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可依职权发起 *** 安全审查。结合近期境外上市实操情况,论证不适用 *** 安全审查的切入点主要包括论证企业不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未掌握超过100万用户数据、不属于国外上市等,而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由于暂无明确标准,一般仅可从法理上初判分析,需取决于主管机关最终意见。香港上市中,最常利用的论证方式为说明“香港上市”不属于“国外上市”,而美国、新加坡上市则无法利用此点论证,需要结合企业业务本身进行分析。
三:新加坡上市规则
(一)过去三年税前利润累计超过750万新元,每年均需超过100万新元;
企业新加坡上市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深圳中小企业板:条件等同主板市场,流通盘一般小于30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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